威海市人民政府法律事務室關于變更名稱、開辦資金、宗旨和業務范圍的公告 | ||||
| ||||
根據市事業單位改革方案要求,2021年6月4日經威海市行政審批服務局核準,我單位名稱由威海市人民政府法律事務室變更為威海市人民政府法律事務中心,開辦資金由7萬元變更為8萬元,宗旨和業務范圍由“對市政府及相關職能部門的重大決策和重大執法行為進行法律政策論證并提出意見和建議;代理市政府和有關部門的法律事務;承擔市政府法律專家咨詢委員會的日常工作”變更為“承擔法治研究工作;承擔法治政府建設相關輔助工作;承擔市政府交辦的民事案件的辦理工作”。 特此公告 威海市人民政府法律事務室 2021年6月8日 | ||||
打印本頁 關閉窗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