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海市司法局關于遴選政府規章和政策文件英文翻譯機構的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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威海市司法局擬向社會公開遴選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專業翻譯機構等翻譯承接單位,將威海市2020年出臺的政府規章以及部分政策文件翻譯成英文譯本?,F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翻譯項目 威海市2020年出臺的政府規章4部以及重要政策文件12件,中文總字數7萬6千余字(翻譯項目目錄見附件1)。 二、承接條件 (一)承接單位應當具有法人資格,并獨立完成項目翻譯。 (二)承接單位應當明確參加翻譯的成員,中途不得隨意變更。參加翻譯的成員應當是具有良好法學和英文專業素養的理論和實務工作者:翻譯負責人應當具有法學專業或者英語專業副教授以上職稱,或者具有8年以上法律英語翻譯工作經驗。其他翻譯成員應當具有法學本科以上學歷,通過全國英語專業八級考試或者具有同等水平,并且具有法律英語翻譯工作經驗。 (三)承接單位應當完善內部工作流程,制定工作方案,并定期匯報工作進展情況。 (四)承接單位應當確保翻譯譯本的質量。翻譯譯本應當忠實于原文,符合立法原意,講究格式體例規范,專業術語使用準確,語言表達流暢、風格統一,達到行業公認標準。 (五)承接單位應當在收到交付的政府規章和政策文件翻譯項目的中文電子文本后,于3個月內完成翻譯工作,并將所有譯本匯編成冊。 三、申報要求 請有意承接該項目的單位如實填寫申請書(見附件2),于2021年6月20日(截止日期)前將電子版(word版和蓋章掃描版)發送至fzbfzk@wh.shandong.cn。我局將根據申報情況擇優選擇承接單位,協商簽訂委托合同。 熱忱歡迎您的參與! 附件:1.翻譯項目目錄 2.威海市規章和政策文件翻譯項目承接申請書 威海市司法局 2021年6月7日 (聯系電話:0631-589730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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