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海市法律援助中心關于變更開辦資金、宗旨和業務范圍的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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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威海市事業單位改革方案要求,2021年6月10日,經威海市行政審批服務局核準,威海市法律援助中心開辦資金由2萬元變更為8萬元,宗旨和業務范圍由“對全市法律援助工作實施管理監督和協調指導。組織法律服務機構為經濟困難人員和特殊案件當事人提供減免法律服務費的法律幫助”變更為“負責受理、審查法律援助申請,組織、指派或者安排法律服務機構和法律援助人員辦理法律援助事項;負責法律援助資金的管理和使用;負責法律援助工作的宣傳交流;負責法律援助人員的教育培訓工作;負責對所指派、安排的法律援助案件質量進行監管與評估;負責法律援助檔案、資料的管理;負責法律援助工作站點的設立及運行管理工作”。 特此公告。 威海市法律援助中心 2021年6月10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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